全国助残日的由来
2022年5月15日,是第三十二次全国助残日。1990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第48条规定:“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,为全国助残日。”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从1991年5月15日开始实施,“全国助残日”活动即从1991年开始进行。全国每年都进行“助残日”活动。2022年是第32次全国助残日,今年的主题是“促进残疾人就业,保障残疾人权益。”
全国助残日的意义
生活给残疾人带来诸多的不如意,在他们前进的道路上有着千难万阻,有些困难还不是单凭自身的努力所能战胜的。他们的奋斗和追求,需要人们的理解和尊重,国家的特别扶助,中华民族向来有尊老爱幼、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。“助残日”的设立使得残疾人事业与国家发展同呼吸、共命运,也让残疾人更能体会到党和国家对他们的关心和支持。随着我国残疾人事业的飞速发展,残疾人的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,全社会扶残助残的氛围逐渐浓郁。如今,扶残助残已经不仅仅局限于每年5月份的第三个星期日,正逐步发展成为“助残周”或“助残月”,成为了一种普遍的社会价值取向,产生了深刻的影响。
全国助残日的深远影响
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,是要唤起全社会支持残疾人事业,理解、尊重、关心、帮助残疾人,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,普及人道主义教育,同时也向全社会充分展现残疾人自尊、自信、自强、自立的精神风貌,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。
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,也是为了普及《残疾人保障法》,使社会大众树立起学法、用法、守法、护法的意识,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,意识到关心帮助残疾人不仅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,更是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。
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,也能促使民政、司法、教育、卫生、文化及政府的其他有关部门,检查和推进残疾人保障法的实施,推进残疾人教育、康复、就业、文化、福利、社会服务等事业的发展。
全国助残日
“全国助残日”的设立是培育全社会扶残助残风尚、提高全民助残意识的一项重要举措,也是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个重要形式。在此,我们呼吁社会各界爱心人士、爱心所向,举袖成云,奉献爱心,有你有我。用实际行动支持为实现残疾儿童更美好的生活贡献力量!